各学院:
根据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对于做好2025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办科函〔2025〕5号)精神,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领域
重点支持国家和省“十四五”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、数字科技、高端装备制造、新材料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、绿色低碳、新兴服务业等领域,优先支持我省“10+齿”未来产业体系确定的第叁代半导体、未来网络、氢能、新型储能、细胞和基因技术、合成生物、通用智能、前沿新材料、零碳负碳(碳捕集利用及封存)、虚拟现实、量子科技、深海深地空天、类人机器人、低空经济、先进核能等领域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鼓励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采用法人形式组建和运行。未采取法人形式组建的,必须与依托高校在人、财、物,尤其是科技成果所有权管理上保持清晰边界,指标数据能够独立核算、有据可查。
(二)符合《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》(苏发改规发〔2020〕5号)有关规定,方向定位明确,发展思路清晰,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,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,具备按期建设、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。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。
(叁)拥有高水平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,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40人,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,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。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的,要求报告年度工程研究中心横向科研经费到账收入不低于200万元。
(四)拥有良好的研发场地、设施和设备仪器条件,对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、重大研发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形成有效支撑和保障,其中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,研发场地相对独立且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。
(五)具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、处于国内领先水平、有待工程化开发和拥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,主持(承担)过本领域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主持(参与)过标准制定。
(六)鼓励以依托高校为主,联合省内相关领域的优势公司、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、社会投资机构共同建设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,注重行业内协同和产业融合。科技成果所有权必须归属工程研究中心或依托高校。
叁、申报程序和名额
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可通过省教育厅进行申报,每校限报1家。根据申报情况,省教育厅将择优推荐申报15家。
四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高校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并出具真实性承诺书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的,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按规定列入不良信用记录。
(二)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名称和研究方向应明确精准,避免宽泛笼统,不得与本领域(或本方向)学校已有的国家级、部委和省(厅)级科技创新平台重复、雷同。同一法人单位当年仅限申报 1 家。如经核实属多头申报和领域(方向)重复申报的,将取消学校当年和下一个年度申报资格。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科研人员、仪器设备、科研场地重叠无法切割的,原则上不予重复批复建设。
(叁)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以法人形式运行的,数据统计范围为该法人单位;以非法人形式运行的,数据统计范围为该工程研究中心所属人员开展的、与本工程研究中心目标定位相关的工作。科技成果所有权必须归属本工程研究中心,不得将无关人员或无关工作纳入统计范围。
(四)请于5月12日中午12:00前将申报公函(1份)、申请材料纸质版(5份,包括申报汇总表、申请报告、申报数据表及佐证材料,模板详见附件)报送科学研究院重大创新平台办公室(滨江校区行政楼础312),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邮箱办测测辫迟产蔼苍箩补耻.别诲耻.肠苍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五)申报公函内容需包括申报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与本校已获批国家级、部委和省(厅)级科技创新平台方向(领域)不重复或雷同的说明。申报材料一律采用 A4 纸双面打印,胶装5 套(需签章齐全;不采用胶圈、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;不采用上下册形式)。申请材料及附件材料请按封面、申报数据表、申请报告正文、相关附件顺序装订。电子版材料内容包括申报汇总表(Excel 形式)、申报数据表(Excel 形式)、申请报告正文(Word 格式)及附件材料(PDF 格式)。申请报告正文及附件材料侧面用标签纸标注相关证明页。
联系人:孙月,联系电话:15151853156/025-84399009
附件:1 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(基础指标).xlsx
3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大纲,附件4省发展改革委权力事项办理廉政监督卡.诲辞肠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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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2025年5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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